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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政策解读】【文字解读】《全市三轮机动车、四轮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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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文字解读】《全市三轮机动车、四轮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》

一、出台背景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落实全市“1·24”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整改工作要求,治理三轮机动车、四轮低速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,市委、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轮机动车、四轮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。

二、起草过程

市公安局牵头,会同市场监管、交通运输等21个部门联合起草《方案》。在充分征求意见并经市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,于2025年2月13日正式印发。

三、工作目标

通过综合治理,努力实现“两下降一提升一杜绝”目标,即涉三轮机动车、四轮低速电动车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,闯红灯、不分道、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,管理水平和通行秩序得到明显提升,杜绝发生涉三轮机动车、四轮低速电动车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。

四、整治重点

(一)整治对象:燃油三轮摩托车、电动三轮摩托车、非标载货电动三轮车、全封闭式载客低速三轮及四轮电动车等车辆。

(二)整治的违法行为有:闯红灯、逆向行驶、违法载人,以及非法销售、改装、运营等违法行为。

五、实施步骤

一是排查摸底阶段摸排全市非标载货电动三轮车、四轮低速电动车数量,逐人逐车登记信息并备案,梳理销售、改装、回收企业分布情况,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淘汰不合规车辆。

二是宣传发动阶段宣讲治理工作相关法规政策及危害,争取群众理解支持。开展精准提示,发布《致三轮机动车、四轮低速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》,推送提示信息,进行“点对点”宣传教育。利用“七进”方式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知识,引导群众不购买、不乘坐、不使用非标车辆,加强警示曝光。

三是治理规范阶段加强源头监管,严把登记管理关,全面检查销售网点,严厉查处违法行为,建立亡人交通事故溯源追查机制。强化路面管控,加强对通行集中区域和路段管控,严查严管违法行为,建立管控模型,形成闭环管理流程,加强停车设施资源统筹管理,建立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制度。控增量减存量,制定行业用车淘汰、更新、置换方案,发布加强管理通告,科学设置禁行区和过渡期,合理制定补贴回收政策。推行便民服务,适时启用通学公交车,优化公交线路,完善交通网体系,灵活推行考证服务举措。

四是常态管理阶段梳理总结治理工作经验,完善治理水平,鼓励相关行业建立健全自律管理制度,适时制定管理办法。

六、组成单位及职责

成立由市委宣传部、市委政法委、信访局等2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市三轮机动车、四轮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专班,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三轮机动车、四轮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,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。

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,如市委政法委牵头抓总、督导协调并统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;市公安局严查严管交通违法行为,建立管控模型等;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摸排销售企业,严查违法行为等。

以上内容重点围绕《方案》的出台背景、起草过程、工作目标、整治重点、实施步骤、组成单位及职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,旨在让市民清晰了解此次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内容和要求,共同营造文明、有序、安全、畅通道路交通环境。

解读人: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 陈晟

联系方式:18807908892

解读时间:2025年2月15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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