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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政策解读】【负责人解读】《全市三轮机动车、四轮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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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负责人解读】《全市三轮机动车、四轮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》

大家好!我是新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政委于坤。下面,我就全市三轮机动车、四轮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向大家作简要通报。

2025年2月13日,市政府办公室发布《全市三轮机动车、四轮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》,市领导高位统筹推进,各部门系统治理形成闭环。截至当前,我们已摸排登记三轮机动车、四轮低速电动车20158辆,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、告知书12500份,签订承诺书6800份。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和维修店铺进行执法检查,责令7家无证销售非标车的店铺停止售卖,对2家非法改装店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。在路面整治方面,交管支队共查处三、四轮车违法13471起(其中闯红灯、违法载人违法查处数分别上升1200%、400%),淘汰置换非标三、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1398辆(淘汰率达57%),涉三、四轮车一般事故数、亡人事故数同比分别下降39.23%、50%。

在综合治理过程中,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:

一是党政统筹,构建“一盘棋”治理格局。市道安委充分发挥牵头作用,提请市政府出台综合治理实施方案,成立由市委政法委书记、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双组长的工作专班,推动21个部门各司其职、协同推进,积极构建了“党政主导、公安牵头、部门联动、社会参与”的综合治理模式。

二是源头治理,筑牢“控增减存”防线。一方面,我们自主研发“智慧交警综合服务平台”微信小程序,组织警力深入社区、街道逐车逐人排查登记,累计排查三轮机动车、四轮低速电动车底数20158辆,推动其中578辆符合国标的三轮机动车完成登记上牌。另一方面,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销售、维修门店开展拉网式排查,责令7家无证销售店铺停止售卖,对2家非法改装店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。同时,分宜县率先启动社会企业回收置换试点,探索非标车淘汰的可行路径。

三是路面整治,形成“严管高压”态势。依托“三四轮车管控模型”以及人脸、车型识别等科技手段,实现违法实时感知与精准预警,极大提升执法效能。综合治理以来,累计查处三、四轮车违法13471起,其中闯红灯、违法载人违法查处数分别同比上升1200%、400%;查扣违法车辆426辆,淘汰置换非标三、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1398辆,淘汰率达57%。针对快递行业三轮车闯红灯等突出问题,我们将违法信息推送至邮政管理部门,倒查处罚相关快递企业5家,罚款1.65万元,有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。

四是宣传服务,凝聚“全民共治”共识。制作警示教育片26部、曝光典型案例65起,全网传播量达606万次。深入开展“七进”宣传活动175场,覆盖重点人群2万余人,通过面对面讲解、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,引导市民自觉抵制非标车辆。同时,在城南“电动车一条街”设立专班服务点,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记、考试服务。目前,三轮机动车上牌量同比增长159.4%,驾驶证考试业务增长16.31%。

解读人: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 于坤

联系方式:13707909111

解读时间:2025年2月1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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