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决定对NGATSONGO ANICIA RONICA等四人居留许可宣布作废的公告
近日,江西工程学院4名外国留学生申请退学。经江西工程学院提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》第六十七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,公安机关决定对以下4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,当事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护照(居留许可)至新余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办理注销手续,若继续持用已宣布作废居留许可在华居留或出入境,公安机关将按非法居留予以处理。
1.NGATSONGO ANICIA RONICA,女,2005年1月10日出生,刚果(布)国籍,持OA0653508刚果(布)护照,居留许可号码:103716592,有效期至2026年11月27日,接待单位:江西工程学院。
2.DAS AKASH KUMAR,男,2002年10月7日出生,孟加拉国国籍,持A13862784孟加拉国护照,居留许可号码:103731575,有效期至2026年12月1日,接待单位:江西工程学院。
3.ASHIK RIDOY HASAN,男,2004年4月23日出生,孟加拉国国籍,持A01433710孟加拉国护照,居留许可号码:103716600,有效期至2026年11月27日,接待单位:江西工程学院。
4.SADIQUE ABUBAKAR,男,2004年5月15日出生,巴基斯坦国籍,持LA5462261巴基斯坦护照,居留许可号码:103802069,有效期至2027年2月4日,接待单位:江西工程学院。
新余市公安局
2025年11月20日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