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工程学院3名外国留学生申请退学。经江西工程学院提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》第六十七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,公安机关决定对以下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,当事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护照(居留许可)至新余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办理注销手续,若继续持用已宣布作废居留许可在华居留或出入境,公安机关将按非法居留予以处理。
1、ALIMURTAZA,男,2006年2月20日出生,巴基斯坦籍,持RD1835121巴基斯坦护照,居留许可号码:103731638,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3日,接待单位:江西工程学院。
2、HAMZAAMIR,男,2005年2月2日出生,巴基斯坦籍,持CZ6210711巴基斯坦护照,居留许可号码:103731629,有效期至2026年12月19日,接待单位:江西工程学院。
3、TAOFIQUELOUCHRISTIRISNOHEMIE,女,2004年11月26日出生,科特迪瓦籍,持22AK20031科特迪瓦护照,居留许可号码:103362250,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0日,接待单位:江西工程学院。
新余市公安局
2025年6月20日




